河北省市场监管系统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查食品、日用消费品、特种设备等民生领域12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现公布2023年第五批全省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案例一:李某会经营有毒有害食品案
根据群众举报,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李某会经营的网络店铺“喆旺商贸”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店经营的“马来西亚进口浓缩东革阿里素食胶囊”,经检验含有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对人体有毒有害的药物他达拉非成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已涉嫌构成犯罪。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案例二:抚宁区金鑫加油站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案
根据群众举报,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抚宁区金鑫加油站进行检查。经查,该站正在使用的一号燃油加油机1、2号枪、二号燃油加油机3、4号枪示值误差均超过jjg 443-2015《燃油加油机检定规程》规定的0.3%误差标准。通过调查发现,该加油站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更改了加油机主板控制程序,破坏了计量器具准确度,并具备短时间内操控加油机误差值能力。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的行为,并对当事人使用的不合格计量器具实施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六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规定,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赔偿消费者损失,没收涉案加油机控制主板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罚没合计85.68万元。
案例三:石家庄市桥西区御珍堂职业培训学校虚假商业宣传案
根据群众举报,石家庄市桥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桥西区御珍堂职业培训学校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为了便于招收学员,扩大自身影响力,在其自建网站宣传时,宣称“全国最大的中医在线教育平台”、列举的大批教授和专职老师、产品经历上万次实验等内容,不能提供宣传依据、有关资格证明和相应证明材料。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石家庄市桥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5万元。
案例四:隆化乾都建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混凝土砌块案
经检测,隆化乾都建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规格a3.5b06、型号200x240x600mm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抗压强度”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隆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涉案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罚没合计5万元。
案例五:霸州市荣德伟业气体有限公司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案
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霸州市荣德伟业气体有限公司正在对没有充装单位代码、标识码和二维码的气瓶进行充装。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公司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该公司停止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罚款5万元。
发现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问题,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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